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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同居是否违法?

发布者:蒙传春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1304人看过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某某“非法同居”之类的话,特别是在住酒店时,恋爱期间的男女特别担心公安派出所以“非法同居”查处。那么未婚男女同居非法吗?我们认为未婚男女同居不违法。

首先,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未婚男女同居违法”。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的法律领域就法律无明文规定进行了规定,①刑法领域出具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②行政法领域出具了“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③民商法领域出具了“法无明文禁止皆可为”。总而言之,我国已经完全抛弃了封建社会那种让老百姓担心害怕又不让老百姓了解的法律,即只有法律无明文规定都是不违法。

其次,同居与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的,通常指男女双方一起居住一起生活并向国家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仅是男女双方一起居住一起生活就只构成同居关系。国家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如果同居关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的未婚同居不构成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未婚同居”生子女,子女都享有相同的法律权利,即“未婚同居”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全部权利。

再次,同居与“卖淫嫖娼”关系。

在我国民间往往把“非法同居”与“卖淫嫖娼”等同起来,特别是在七八十年代,那时候如果未取得结婚证,一般酒店都不给于未婚男女同住一间酒店。如果偷偷住在一起有的地方还可能给以治安处罚。而现在社会已经根除了这种问题,只要不是卖淫嫖娼行为,一般同居不违法,那么区分卖淫嫖娼的罪根本问题就是同性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指的金钱和财务不论是事前、事中、事后支付或兑现,都构成卖淫嫖娼。而同居并无以金钱、财务为媒介发生性关系,就算平时往来有金钱、礼物赠与那也非直接与“性”有关,也不构成所谓的卖淫嫖娼。

综上,未婚同居并非“违法”也不构成任何“犯罪”最多也仅仅在道德上或者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罢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本律师(手机/微信:13360003349),我将会为您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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