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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的背后,中国药价为何比国外贵了2000倍?

发布者: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11月05日|分类:房产纠纷 |709人看过

《我不是药神》提到的抗癌药物——Glivec格列卫,国内售价4万人民币一瓶。在澳洲药店,如果不是澳洲PR或者Citizen,买这个药的价格是2600多澳币;如果是澳洲PR或者Citizen 价格是38.5澳币;如果是老人,价格是5.4 澳币..... 中澳价格相差约2000倍,有些人不是卖药,是赤裸裸的杀人!

 

不仅中国,全世界都跑来印度买药,因此印度被称为“全世界的药房”。1970年,印度总理甘地主导对立法:对食品、药品只授予工艺专利,不授予产品专利。在其他国家还苦等药过专利期,印度的同类仿制药早以超低价格进入市场了。印度政府使用了专利法中最狠的一招: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专利法中为了防止公司滥用专利权而加上的制衡条例,简单说就是政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在专利没有到期,且不获得专利拥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支付少量专利转让费,就授权仿制药企业合法仿制并贩卖相同的药品。也就是说政府可以强买

中国虽然有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但出于种种考虑,中国并没有这么做。不仅如此,中国《专利法》颁布至今30年,未曾实施过一例专利强制许可

 

 

世界上基本上除了印度之外,其他国家都不生产仿制药。不是不想生产,而是不能生产。尤其是像中国这种加入了WTO的国家,更是必须严格遵守贸易条款、关税政策以及尊重知识产权。一旦涉嫌绕开关税、或剽窃知识产权的话,就会被告上法庭,然后遭到加倍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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