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于 2022 年 1 月入职企业担任财务高管岗位,入职初期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续约定固定月薪搭配年终奖、采暖补贴,年均综合收入 132720 元。在职三年多期间,用人单位从未依法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也未足额支付未休年假补偿。2025 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辞退行为。双方就违法解除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失业金损失多次协商未果,当事人委托刘佳维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二、当事人全部仲裁诉求
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77420 元;
主张在职期间三年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45765.5 元;
主张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造成的失业金损失 45360 元;三项诉求合计 168545.5 元。
三、刘佳维律师代理办案思路与调解策略
完整梳理高管薪资、用工、辞退全套证据律师指导当事人整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年终奖发放记录、单位单方解除通知、在职考勤记录,完整还原入职时间、薪资标准、未休年假事实、企业无故辞退全过程,固定单位违法解除、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完整证据链。
精准核算各项法定赔偿金额,明确法律依据结合当事人年均收入、实际工作年限,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计算违法解除双倍赔偿金、未休年假 200% 工资差额、失业待遇损失,清晰列明每一项诉求的计算标准与法律支撑,让仲裁庭与用人单位明确企业全部法定赔付义务。
仲裁阶段推进调解,平衡当事人回款效率与权益开庭前后持续与对方沟通协商,一方面向企业释明违法解除、不支付年假工资对应的全部法律风险、诉讼成本、企业信用影响;另一方面结合当事人快速拿到现金赔偿的诉求,在全部诉求打包处理的前提下协商一次性付款金额,设置明确付款期限。
签订兜底调解条款,彻底了结全部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款项涵盖本次仲裁项下所有赔偿项目,款项付清后双方再无任何劳动纠纷,避免后续企业付款后再产生新的薪资、补偿争议,一次性化解全部矛盾。
四、仲裁调解结果
经仲裁机构居中调解,双方达成最终一致方案:
用人单位一次性向当事人支付全部劳动争议赔偿合计 43745.13 元;
企业需在约定日期前全额一次性转账付清;
款项结清后,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解除相关事宜再无任何纠葛,互不追究其他法律责任。当事人通过本次仲裁顺利拿到足额补偿,劳动维权诉求落地实现。
五、办案总结
本案为企业高管被违法辞退劳动争议调解胜诉案例,刘佳维律师深耕劳动纠纷领域,熟悉高管薪资结构、年假、违法解除、失业损失等各类劳动赔偿计算标准,擅长通过证据固定 + 诉前调解结合的方式,既向用人单位明确法定赔偿责任,又为当事人争取快速现金回款,高效化解劳资矛盾。在职员工遭遇单位无故辞退、长期不安排休年假等侵权情形时,可留存工资、辞退、考勤相关全部凭证,委托劳动法律师提起仲裁,通过调解或裁决方式主张各类法定经济补偿、赔偿。
刘佳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