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睿律师
芦睿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广东-深圳专职律师执业23年
执业年限23
13824397844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广州、韶关、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

咨询我
09:00-21:59

以诉促调|离婚纠纷中成功保住核心房产,同时取得婚生女抚养权

发布者:芦睿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37人看过 举报

2026-08-2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委托人陈先生(化名)与女方何女士(化名)婚后共同生活,因婚前相互了解不足,婚后性格差异巨大,夫妻长期争吵,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双方婚内生育一名女儿,婚姻存续期间购置深圳一套登记在陈先生名下的婚内房产,房屋尚有银行贷款未结清。

委托人委托我方提起离婚诉讼,最初诉讼请求为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女由我方当事人抚养,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案涉房产判归我方当事人所有,诉讼费由对方承担。接受委托之后,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我方调整诉讼请求,不再要求女方承担子女抚养费,向法院正式立案,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二、核心争议难点

1.婚内房产分割博弈压力大:案涉房产属于婚后购置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位于深圳,资产价值高。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法院判决情况下,若判归我方当事人所有,我方需要向对方支付大额房产分割补偿款,将给委托人带来沉重经济压力。

2.抚养权与探视权平衡难题:委托人希望拿到女儿抚养权,同时需要妥善处理女方探视权利。如果双方矛盾激化,即便拿到抚养权,后续极容易产生探视纠纷,不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

3.双方长期争吵对立,直接谈判破裂:当事人私下沟通多次,情绪对抗强烈,私下协商离婚方案无法达成共识,只能依托诉讼程序推动协商,需要把握调解时机,避免案件走向强硬判决。

三、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我与团队余雪敏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案件材料,厘清婚姻经过、子女现状、房产购置、贷款还款全部事实,确定“以诉促调” 为核心办案策略,不单纯追求一纸判决,争取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对当事人最有利调解方案。

1.立案阶段,根据当事人的现实诉求,灵活调整诉讼请求,主动放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释放调解善意,降低对方抵触心理。

2.案件移送法院之后,积极和承办法官沟通,充分向法庭说明双方婚姻现状、子女生活实际情况,阐明我方对于抚养权、房产处置的意见。

3.在法院组织调解过程中,分别开展背对背沟通,一方面向对方释明离婚诉讼中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兼顾女方作为母亲的情感需求,重点落实探视权,约定女方可以随时探视孩子,打消女方对于亲子联系中断的顾虑。

4.针对房产问题,重点沟通剩余贷款承担主体,推动达成房产归我方当事人全部所有、剩余贷款全部由我方当事人自行偿还的方案,免除委托人需要向对方支付房屋分割补偿款的压力。

5.多轮斡旋协商之后,双方就全部条款达成一致,签署调解笔录,由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案件诉讼费由我方当事人自愿承担。

四、案件结果

经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达成全部调解协议:

1.确认陈先生(化名)与何女士(化名)离婚;

2.婚生女归我方委托人抚养,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3.女方享有随时探视婚生女的权利,委托人予以配合;

4.案涉深圳婚内房产全部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房屋剩余贷款全部由委托人自行偿还;

5.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律师价值

离婚家事案件并非一定要 “对抗到底”,判决并不是最优解。本案中通过诉讼搭台、调解破局,兼顾法理与情理: 第一,实现委托人两大核心目标,拿到婚生女抚养权,完整保住婚内核心房产,无需向对方支付高额房产补偿,债务也做清晰隔离,一次性解决房产归属、后续还贷问题,避免后续离婚后财产纠纷; 第二,在争取抚养权的同时充分保障母亲探视权,减少父母离婚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二次伤害,降低后续亲子关系冲突风险; 第三,法院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拥有同等强制执行力,所有权利义务固定在司法文书中,避免私下离婚协议后续对方反悔、无法直接申请执行的隐患,实现一次性定分止争,帮助当事人快速从破碎婚姻中脱身,开启新生活。

一、基础信息 芦睿律师,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教育背景: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国家首届司法考试持证律师、社会职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041011188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
14403200410111889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