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亮律师

  • 执业资质:1650120**********

  • 执业机构:新疆四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借钱咋证明?肯定要凭证

发布者:朱明亮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8日|分类:债权债务 |440人看过


  俗话说“打官司讲究证据”。如果出借人多次向借款人催促还款,借款人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最终的途径往往是到人民法院起诉,出借人免不了需要证明其出借借款本金的事实,怎么举证是在诉讼过程中让百姓头痛的一个问题。

  阳先生与许先生系朋友关系,许先生因其公司资金周转需要,提出向阳先生借款120万元的需求,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阳先生与许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约定利息按照月利率2%计算,公司作为保证人,借款合同中还约定了其他内容。借款协议有阳先生、许先生签字及公司盖章。

  借款到期后,阳先生多次主张借款,但许先生及公司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拒不偿还,阳先生无奈诉至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阳先生为证明其出借本金的事实,提供了借款协议、出借借款时签字的照片及银行转账记录,但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阳先生给许先生转账的事实。最终,法院因原告提供的证据中无法证明借款本金交付情况而驳回其诉讼请求。


  自然人借款合同中交付借款本金是合同成立并生效的关键事实。即只有证明出借人将借款本金交付给借款人时,合同才成立并生效,借款人逾期还款方构成违约责任。在出借资金时,最好选择银行、网络转账等给付方式,转账凭证、业务回单上能显示出对方姓名/账户等信息为佳;以现金方式出借时,应当避免大金额现金出借,同时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载明收到借款的事实、金额、日期等内容,以便未来发生纠纷时用于证明交付借款事实。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