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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奕含律师
执业资质:1150120**********
执业机构: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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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潘奕含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2日|分类:离婚 |295人看过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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