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潘奕含律师
执业资质:1150120**********
执业机构: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潘奕含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420人看过
一、微信是否影响民间借贷的事实?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可以视为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