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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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中“虚账实记”

发布者:李士心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7日|分类:保险理赔 |2723人看过

      虚账实记:所谓“虚账”,是指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目前尚未退休的人员,因1992年底以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其个人账户中出现的一段只记载工作年限而不直接反映账户金额的记录。“虚账实记”就是将上述“虚账”按照历来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规则。转换为记账金额,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并与其1993年以后实际缴纳的个人账户记载金额合并,构成一个完整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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