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佳佳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1211******

  • 执业机构:湖北兴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警惕!揭开非法集资真面目

发布者:石佳佳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4日|分类:经济犯罪 |504人看过

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


  高回报、零风险的投资机会


  天上真会掉下大馅饼吗?


  请您当心,务必三思!


  非法集资的陷阱


  可能已经离您不远了


  以投资理财为名


  行非法集资之实


  您的钱袋子还安全吗?


  骗子们都有哪些惯用套路?


  今天就一起来


  撕开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它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统称,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


  摸清套路“不踩坑”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繁多,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但基本都符合以下套路:


  画大饼,吸引眼球


  非法集资人会编造 “养老”“新能源”“区块链”“虚拟货币”等“高大上”项目并且承诺绝对“保本高收益”,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的眼球。


  装点门面,打消疑虑


  非法集资人通常会成立公司,虚构公司规模,频繁举办产品体验日,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活动,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有些甚至砸重金进行包装宣传,选择高档场所举办活动并邀请名人、学者为其造势,极具欺骗性。


  给“甜头”,放长线钓大鱼


  初期,非法集资人往往会通过依约返点、分红的方式,使参与人相信项目的真实性。初尝“甜头”后,参与人往往会加大投资或者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牢记案例“不上头”


  案例一


  周某为某养老中心法人,李某为该养老中心营销团队负责人。周某、李某租用某风景区房屋用于建设养老院,通过散发传单、熟人介绍、参观考察、讲课动员等方式公开宣传。公司承诺缴纳养老床位预定金即可享受床位使用权,同时每月领取高额福利补贴作为返利。该宣传吸引大量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参与投资。后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返利,共计造成投资人实际损失900余万元。


  法官提示


  非法集资的参与主体大部分为中老年人。为迎合老年投资人强烈的养老需求,不法分子打着预售“养老床位”、投资“养老基地”、 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吸收老年人资金,使其遭受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


  案例二


  退休后小有积蓄的王某听朋友介绍得知某高额收益投资平台,专门投资国家扶持的新能源项目,每天返息,安全有保障。王某便将积蓄交由朋友投资该平台,两周赚了几千块。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王某向亲戚朋友借款70余万元投资该平台。好景不长,该平台资金链断裂无法按照约定还本付息。王某的“暴富”梦想破灭,70余万元的本金也覆水难收。


  法官提示


  非法集资人往往打着“扶贫”“高新科技”“国家重点项目”等幌子蒙骗投资人。因此,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的投资项目,掉入“零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的陷阱。


  五招教你捂紧“钱袋子”


  01


  ■ 看集资人承诺项目收益是否符合实际,不要被“先返息”“保本返息”“零风险”等宣传冲昏头脑,切勿贪图 “免费旅游考察、礼品赠送”等“小恩小惠”。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02


  ■注意查看集资人是否可以提供与产品和服务对应的金融资质,是否有真实的投资项目,不要盲目相信宣传中的“雄厚实力”“官方背景”,也不要盲目跟风“熟人朋友”,切不可心存侥幸盲目投资。


  03


  ■ 注意公司提供的转款账户是否为私人或者第三方账户,如果资金流向非该公司对公账户,那么非法集资风险很大。


  04


  ■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要轻信银行从业人员的“合法身份”,不与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将钱款打入个人账户。


  05


  ■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若不幸掉入非法集资陷阱,一定主动及时止损,保存好相关证据,报警处理。


  要谨记!


  天上不会掉馅饼


  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


  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