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玉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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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股东的3个风险!

发布者:仲玉华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0日|分类:公司法 |425人看过


看看这些咨询:

     我修理汽车的技术很棒,小A和小B想和我一起开汽车维修公司,他们出钱,我技术入股,给我20%的干股,您看这事靠谱吗?


      我有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小C说他掏钱和我开餐厅由我来管理,不用我出资,给我30%干股,您看可以吗?


       我家亲属是xx领导,我有渠道资源,你们出钱,给我干股

      。。。。。。


     显然,按公司法的规定,技术、劳务、资源是不能作为设立公司的出资的。不过如果事先做好股东协议,对出资的问题做好“技术处理”,技术股东、人力股东、资源股东的出资是能够得到保障的。

      反之,就可能陷入以下3个泥潭了。


       进入正题之前,先说说何为“干股”?

       严格的讲,公司法上没有干股这个概念。

      现实中,就是指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为股东,在公司也享有股东权利,但并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一般来说,是因为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赠与股权而获得股东资格的。


       干股股东发生的纠纷比较多。

       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股东资格的确认。二是出资产生的纠纷。

      司法实践中,对干股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方面,大多是持肯定态度的。


       围绕出资问题的风险有如下三方面:

      1、干股股东名下出资已经实际缴纳,但是实际出资的股东在法庭上称,“我是给你垫资的,不是赠与。“


           干股股东傻掉了,怎么和当初说的不一样?明明你说是赠与我的,怎么现在你倒成了我的债主。


        2、干股股东名下出资未实际缴纳,被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他补足出资,履行出资义务。

          干股股东蒙圈了,”咱当初不是说好,我不用掏钱的吗?原来你丫的是在黑我。


        3、干股是因受贿赂得来的,股权份额属于非法所得,结果被没收了,被拍卖转让了。

          最惨了,股东做不成了,股权没了,成为阶下囚。


          不过,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如果你是以技术、劳务、资源出资,与他人合伙创业,来找我们---玉华股权设计律师团队,帮你做好技术处理,是我们的专业,也是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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