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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刑事辩护律师---未满14周岁即便女方同意也可构成强奸

作者:杜凯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3日分类:刑事案件浏览:43次举报

西安刑事辩护律师---未满14周岁即便女方同意也可构成强奸

---杜凯律师

【引言】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那么是不是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就一定不构成强奸罪呢?不是的。当女方不满14周岁时即使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构成强奸罪,因为未满14周岁的女性无自主性行为,法律视为被迫。还有,在恋人之间虽然双方有比较稳定性关系,即使某次女方开始同意发性性关系,对于发生性关系的地点、进行方式等有不同意见临时拒绝,也不能强行发生性关系,否则,可以涉及强奸罪(详见张明楷教授《刑法学》中的观点)。同时对于夫妻而言,如果双方长期分居,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向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在女方的月经期,丈夫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则可能构成强奸罪(全国已经有多起相关强奸罪案例发布)。

受害人谎称年满14周岁如何判定行为人明知:首先从行为人主观要素判定。结合行为人是否已经尽到谨慎审查义务,主动排查对方是否为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是否询问受害人?是否询问其他人员?是否查看相关证件);若行为人认为对方可能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但心存侥幸,仍对被害人实施了奸淫行为,其主观上是持放任的故意,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持漠视态度,此时可认定行为人是明知的。其次从客观要素分析。行为人是否有证据或合理依据证明其对幼女的年龄产生了误认,在实施奸淫行为前仍认为被害人不可能为幼女,且此种情形是普通人难以避免的,必须有确定的证据证明足以达到让行为人误认的程度(比如出示假的年满14周岁的身份证等)。

【进一步分析】

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在不断完善和加强,对于双方都是未成年人相互之间发生性关系,应当如何认定。

如果行为人是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和幼女发性性关系,不构成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如果行为人是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和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行为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和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但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行为人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成年人的,和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但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对方意愿,实施奸淫行为的,构成强奸罪,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同时,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的自主性行为的确定要综合评判。也就是对于违背妇女意志的审查判断标准问题。要根据未成年女性的生活教育背景,及身心特点,发生性关系时所处的环境等作出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女性的判断标准。在发生性关系时的行为、语言所表现出的反抗程度,符合其当时的认知和表达能力,以此来判断所发生的性交行为是否违背了未能年女性的意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奸淫幼女,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

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因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2、已奸淫幼女多人的

指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淫幼女总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的

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4、二人以上轮奸的

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奸淫幼女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轮奸幼女的,应以奸淫幼女罪定罪量刑。

5、严重后果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奸淫幼女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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