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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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明知出借人和其配偶正在闹离婚,而向其配偶还款的能否视为已向出借人还款?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25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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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三个月前借给我的邻居唐某3万元,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当时我和我的妻子正在起诉离婚,唐某也知道这件事,在借钱的时候我明确告诉他,还钱的时候一定要还给我,不要还给我的老婆,因为我和我老婆的财产是分开管理的,为了防止纠纷,我还在借款合同上单独写了一条要将借款还给本人。前几天我找到唐某要求其还钱时,唐某告诉我钱已经还给我老婆了,而此时我和我老婆已经离婚。请问,唐某向我老婆还钱的行为有效吗?我能继续要求唐某还钱吗?律师答疑

唐某向您妻子还钱的行为是无效的,您可以要求唐某向您偿还3万元钱。您在借钱时,明确告知唐某,将借款还给本人,在这种情况下,唐某仍然将借款还给您老婆,就意味着唐某主观上具有恶意。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您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说明要将借款还给您本人,唐某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构成违约。因此,唐某向您妻子还款的行为无效,您可以继续要求他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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