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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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盗版图书能够作为质押物吗?

发布者:张越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5日|分类:抵押担保 |92人看过



法律咨询

您好,我侄子是某书店的老板。20173月,他准备将书店的规模扩大,在该市再开设一个分店。但是,在他将新店装修完毕之后,发现其现有的资金已经无法再购买书店的设备。于是,他便准备向我求助,请求我借给他7万元。可是,我担心他投资失败而无法还钱。后来,我侄子看出了我的顾虑,称他没有特别值钱的东西,不过,在仓库里还有价值几万元的图书。所以,他为了消除我的顾虑,准备将他这些图书质押给我。但是,他这些年一直卖的都是盗版图书,质押给我的也都是盗版书。因此,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侄子是否可以将盗版书作为质押物出质?这种行为是否会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答疑

盗版图书是不能成为质押财产的。因为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据此可知,法律上禁止流通的财产是不能出质的。众所周知,贩卖盗版图书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盗版图书属于法律上禁止转让的物品。所以,盗版图书是不能成为质押财产的。此外,像生活中我们常见的盗版光盘、淫秽物品、毒品等都是属于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这种动产是不具有转让的价值的,也是不可能成为质押财产而进行出质的。因此,您是不能接受您侄子以盗版图书作为质押财产的请求的。否则,其提供的质押物也是无效的,您可以要求您侄子提供其他法律允许流通的物品来作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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