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医疗美容服务中的欺诈认定、产品超范围使用、告知义务履行
办案律师:张亚辉律师(河南金谋(郑州)律师事务所)
结案方式:法院判决
审理机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当事人多次在某医美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注射产品3支(花费15000元),并接受项目2次(花费7998元)。术后出现面部肿胀、松垮等不适症状。经查,该机构使用的“悦龄塑”产品注册证载明适用范围仅为“非承重性骨缺损的填充”,属于骨科材料,禁止用于面部医美填充;其使用的“超声治疗仪”注册证已于2024年9月变更,删除了“整形美容科”适用范围,但该机构仍在面部使用。此外,机构在术前未如实告知产品真实适用范围及医疗风险,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内容与实际使用产品不符,甚至要求当事人签署空白文件、事后补填内容。
当事人认为该行为构成欺诈,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2399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71997元。一审法院仅酌情判决退还7000元,未支持惩罚性赔偿。当事人不服,委托张亚辉律师提起上诉。
二、处理结果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代理律师的主要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医美机构退还当事人服务费17999元(含全部注射产品费用15000元及超范围使用的项目费用2999元),维权金额较一审提升近160%
三、劳动争议律师张亚辉律师提醒
1.医美机构未如实告知产品适用范围及风险,即使具备资质,亦属服务重大瑕疵,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2.医疗器械超注册证适用范围使用,系违规行为,是主张权利的重要突破口。
3.二审程序是纠错的重要途径,专业律师对证据和法律适用的重新解构,往往能扭转一审不利局面。
四、结语
本案系医疗美容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二审程序成功实现改判,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核心价值。张亚辉律师团队精准抓住案件关键突破口——医疗器械超注册证适用范围使用及医美机构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两大核心问题,通过梳理产品注册信息、适用范围法律边界及机构告知瑕疵,构建完整证据链,最终促成二审法院大幅提升赔偿金额,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医疗美容行业信息不对称性较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应主动核验产品注册信息及适用范围。如遇纠纷,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厘清法律关系,依法理性维权。
关键词:医疗美容、消费维权、欺诈、超范围使用、二审改判
张亚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