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加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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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4岁孩童车站搭乘电梯被“咬”伤,车站所属公司该赔偿吗?

发布者:焦加敏律师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337人看过 举报

2025-05-30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2024 年 8 月 12 日,年仅 4 岁的原告王X在被告T公司xx站搭乘电梯时,因被告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电梯出现安全隐患,原告的脚被卡在电梯里。被告工作人员未及时救助按停电梯,致使原告受伤严重,先后被送往H市xx医院Z医院接受治疗。原告向被告主张赔偿责任,但被告未予回应。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王X在法定代理人王X赵X的代理下,委托湖北XX律师焦XX作为诉讼代理人,向S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过程

2025 年 4 月 17 日,S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王X与被告T公司xx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医疗损失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暂计人民币 15000 元(具体赔偿项目及金额依据伤残鉴定结论书再行确定),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包括原告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病历、医疗费用清单、交通费发票等,证明原告因被告的过错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

代理律师焦XX在庭审中据理力争,详细阐述了被告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强调被告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而被告未能履行该义务,导致原告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调解结果

经过法院的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被告T公司xx站出于人道主义,同意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前向原告王X一次性补偿 10000 元。原告王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76 元,减半收取为 88 元,由原告王X负担。
法院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四、案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王X作为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伤害,其合法权益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代理律师焦XX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原告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案的胜诉,不仅为原告王X及其家人带来了经济上的补偿,更重要的是,它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此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公共场所遇到侵权行为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系毕业后,一直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目前为湖北时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武汉市律师协会一员。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时清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33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侵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湖北时清律师事务所
1420120********33 工伤赔偿、侵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