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花巨资改装,发现车辆合格证竟系伪造 ,能否要求退车并赔偿?
案情简介:
小智经营了一家二手车行,小帅在小智的车行相中一台车辆,2022年7月15日,两人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小智将案涉车辆以1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小帅,小智保证所售车辆来源合法、手续真实、全等。协议签订后,小帅向小智支付了所有购车款,并于2022年7月21日将案涉车辆提取并开走。2022年7月29日,小帅为案涉车辆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2022年7月30日,小帅为了车辆的舒适度将案涉车辆送至甲公司进行改装升级;又于8月15日将车送至某汽车美容中心进行装饰贴膜、贴车衣,共花费4万余元。
2023年10月20日,经当地车管所核查,发现该车辆用于注册登记的车辆合格证系伪造。此后,案涉车辆被车管所注销登记。
小帅向小智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购车款及改造车辆费用,因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维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小帅能否解除《车辆转让协议书》;2.能否支持小帅要求退回购车款及赔偿车辆改装及装饰费4万余元的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涉案车辆的合格证系伪造,现导致该车辆交付后被某车管所注销登记,案涉车辆不符合质量要求,失去路权,无法使用,致使小帅购买涉案车辆的目的无法实现,小智已构成根本违约,故法院对小帅要求解除《车辆转让协议书》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小帅基于对小智的合理信赖及追求车辆的舒适度,在接收案涉车辆并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对车辆进行了改装升级及装饰,花费费用4万余元,该行为并无过错。因案涉车辆失去路权,小帅已经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费用是因小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的损失,故小智应当赔偿小帅案涉车辆的改装升级及装饰费用4万余元。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小帅与小智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书》;小智退还小帅购车款18万元和改装升级及装饰损失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