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是婚姻关系中的常见矛盾,不仅伤害夫妻感情,还可能引发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等一系列纠纷。很多人误以为“出轨只是道德问题,不涉及法律责任”,实则不然,婚内出轨在法律上会产生明确的后果,无过错方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婚内出轨不必然导致离婚,但可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单纯的偶尔出轨、婚外情,若未达到“同居”程度,可能不足以成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但会作为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
其次,出轨方可能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就包括被出轨的一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酌情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出轨方可能会少分财产,具体比例根据出轨情节、对家庭的伤害程度等综合确定。
再次,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内出轨若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出轨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即便不构成上述情形,若出轨行为情节严重(如多次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等),法院也可能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最后,出轨可能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核心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若出轨方的行为对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如出轨对象对子女有不良影响、出轨方无暇照顾子女等),无过错方在争夺抚养权时会更具优势。但需注意,出轨本身不是剥夺抚养权的唯一理由,还需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综合判断。
普法提醒:若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应妥善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避免证据无效;切勿以出轨为由采取暴力、侮辱等过激行为,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离婚时,可主动向法院提出自己的合法诉求,包括多分财产、要求损害赔偿等,必要时咨询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周静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