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述
原告骑行非机动车途中与对方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受伤,造成肋骨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等多项开支。本案事故处理过程波折,交管部门初次出具全责事故认定书后,对方申请复核,原认定书被撤销,交管部门后续仅出具事故证明,不再划分事故责任。诉讼中被告还提交痕迹鉴定报告,辩称两车没有发生碰撞、事故不存在,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当事人维权受阻后,委托我方律师代理起诉索赔。
二、代理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全面搜集事故案卷材料、住院病历、缴费票据,为明确误工、护理、营养期限,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依靠鉴定意见确定各项赔偿计算依据。庭审针对被告无碰撞、无需担责的抗辩,律师结合事故经过、初次事故调查记录举证,阐明车辆无碰撞痕迹不能完全排除轻微磕碰致伤的客观情形,反驳对方鉴定结论的片面性。在事故责任没有行政划分的前提下,结合案涉三轮车被交管部门定性为机动车、原告车辆属非机动车的关键事实,主张法院依据侵权规则合理划分赔偿比例。
三、审理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交通事故真实发生,驳回被告未发生碰撞的抗辩观点。结合车辆属性,酌定肇事方承担 60% 赔偿责任。法院依照鉴定结论核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全部合理损失,判令被告按责任比例向原告赔付相应赔偿款,当事人主要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四、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交通事故疑难案件,无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凭借司法鉴定否认事故事实是维权两大难点。代理律师紧扣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凭借完整证据链条推翻被告免责主张,在行政机关不定责的不利条件下,通过诉讼确定赔偿责任与赔付金额,帮助受伤当事人顺利拿到赔偿,实现维权目的。
李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