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承办律师:凌嘉敏 律师
审理法院: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结果:全额胜诉,成功追回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判决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一、案情简介
原告系建材贸易企业,长期经营工程水电材料供应业务。原告与被告工程公司签订《水电材料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武宣县某楼盘项目供应全套水电建材,合同对供货标准、结算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维权费用承担均作出明确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严格依照项目进度、按被告指定地点、按时按量完成全部供货义务,累计供货金额二十余万元。但被告公司仅支付小部分货款,长期拖欠大额尾款拒不结算、拒不支付。
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无故拖延付款,以各种理由拒绝对账、拒付尾款,已构成严重逾期违约。
因被告公司属于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极易混同,存在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极高风险。为全面保障债权实现,原告委托凌嘉敏律师代理本案,一并起诉公司及唯一股东,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开庭时,两名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消极应诉、放弃全部抗辩权利。
二、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工程公司支付剩余全部拖欠货款;
2.?判令被告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资金占用利息);
3.?判令被告公司唯一股东对全部货款、利息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三、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是否合法有效,被告拖欠货款事实是否成立;
2.?原告供货金额如何精准认定,不符地址送货单是否应当剔除;
3.?原合同超高违约金条款如何依法调整为法院支持的合法利率标准;
4.?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律师办案思路与胜诉亮点
1. 梳理全套供货证据,精准核算合法债权金额
接受委托后,律师全面整理购销合同、全部送货单、对账记录、沟通记录、付款流水等证据。
针对部分送货地址与合同项目不符、无法佐证为案涉项目供货的单据,律师主动依法剔除,据实、严谨核算合法欠款本金,让法院完全采信我方货款基数,杜绝证据瑕疵风险。
2. 依法调整违约金标准,确保利息诉求合法可落地
原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标准极高,存在法院调低风险。
律师结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动调整为司法保护范围内的合法计息标准,最终法院采纳LPR的1.5倍计算逾期利息,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最大化弥补当事人资金占用损失。
3. 精准突破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锁定双重还款主体
本案最大胜诉价值亮点:
被告为自然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的,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被告全程缺席、未提交任何财产独立、财务独立、审计报告等证据。
律师当庭完整论述举证责任规则,成功穿透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判决股东个人对全部货款、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实现“公司+个人双主体偿债”,极大提升后续执行回款保障。
4. 利用被告缺席审判规则,实现无抗辩全额胜诉
被告消极应诉、放弃答辩、放弃举证、放弃质证。
律师通过完整、闭环、无瑕疵的证据链条,完整还原交易事实、供货事实、欠款事实、违约事实,实现缺席审判完整胜诉。
五、法院最终判决结果
1.?被告工程公司向原告支付剩余全部合法货款174676.93元;
2.?被告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一年期LPR的1.5倍,自逾期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3.?被告公司唯一股东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绝大部分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六、案件实务总结与风险提示
1.?工程建材供货纠纷,证据规整是胜诉关键
送货地址、项目名称、签收人员必须与合同对应,模糊单据容易被法院剔除,专业律师对账可最大程度保住合法货款。
2.?逾期违约金并非约定多少赔多少
超高违约金法院会依法调低,律师主动适配司法裁判标准,可确保利息诉求被法院全额支持。
3.?起诉一人有限公司,务必追加股东为被告
绝大多数一人公司无规范财务、无独立审计,股东几乎百分百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是回款最重要、最关键的诉讼技巧。
4.?被告缺席不等于败诉,证据扎实即可完胜
债务人恶意失联、拒不出庭、消极应诉,反而丧失抗辩机会,债权人证据完整即可依法全额胜诉、顺利强制执行。
七、律师简介
凌嘉敏 律师
专注:建设工程材料买卖合同纠纷、货款催收、商事欠款纠纷、一人公司债务追责、逾期利息追偿、商事强制执行案件
擅长通过精准对账、证据闭环、穿透追责股东等办案技巧,高效帮助企业追回拖欠货款,保全企业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