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承办律师:凌嘉敏
审理法院: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案件案由:合同纠纷(短视频MCN商务合作协议纠纷)
案件结果:我方当事人(MCN机构)完胜,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赔偿、律师费索赔请求
一、案情简介
原、被告于2024年签订《商务合作协议》,约定MCN机构独家运营、代理原告抖音账号商业广告变现业务,由我方当事人(MCN公司)为达人提供账号运营、方案规划、脚本制作、广告对接、数据优化、流量维护等全套服务,双方广告收益五五分成,合作期限三年。
合同履行期间,我方机构持续为达人成功对接多条商业广告订单、完成脚本剪辑、合规审核、发布落地、日常运营指导,且稳步提升达人账号广告单价与商业价值,账号运营全程合规、无平台处罚、无违约行为。
后原告因个人规划原因打算出售账号、单方想要提前解约,遂恶意起诉,主张:
1.?我方机构未履行运营、服务义务,存在严重履约瑕疵;
2.?因我方运营不当导致账号受限、丢失合作资源、产生经济损失;
3.?要求我方赔偿预期可得利益损失37800元、承担原告律师费3000元。
本案属于MCN行业高发的达人恶意解约、反向索赔典型案件,一旦抗辩不利,机构将面临高额赔偿及行业声誉损失。我方接受委托后积极应诉、全面举证、精准抗辩,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MCN机构在履约过程中是否存在服务瑕疵、违约行为?
2.?达人账号出现视频号限流、处罚是否归责于MCN机构?
3.?原告主张的高额预期利益损失是否真实、合法、应当支持?
4.?本案律师费、经济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三、律师核心代理思路(胜诉关键)
1. 完整还原履约事实,证明机构全程合规、全面履约
庭审中,我方系统提交长期服务聊天记录、广告接单记录、脚本制作记录、数据指导记录、项目对接记录,完整证明:
合作期间我方持续为达人推送商业项目、对接广告客户、完成视频制作、严格把控内容合规、每日提供运营建议,全面、充分、完全履行合同全部义务。
同时举证证明:达人抖音主账号全程无任何平台处罚、无违规记录、广告落地率高、商业单价持续上涨,不存在原告所称“不作为、服务缺失、造成损害”的情形。
2. 区分账号主体,切断处罚与我方运营的因果关系
法院查明:被限流、提示违规的仅为原告个人视频号,并非双方合作的抖音主账号。
且视频号从未交由我方运营、未产生任何合作收益、无合同约束。
账号处罚原因系原告自行尝试高危医疗类内容、无资质发布敏感题材,属于原告个人自主创作行为,与我方MCN运营服务无任何关联。
成功切断全部损害因果关系,彻底推翻原告核心索赔基础。
3. 戳破原告虚假损失主张,否定预期利益赔偿
原告主张的“预期收益损失”仅为客户询价截图、未成型意向单,无真实合同、无真实成交记录、无实际损失凭证。
我方当庭抗辩:
意向询价≠必然成交,预期利益具有极大不确定性,不属于法律保护的确定性损失,原告单方主张的赔偿金额无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被法院全部驳回。
4. 厘清合同解除责任,明确解约系原告个人原因
庭审查明,原告要求解约的真实原因是个人打算卖号、终止自媒体事业,并非机构违约。
即便法院基于双方口头补充约定认定合同可单方解除,解约责任、经营风险、个人损失仍应由原告自行承担,机构无需承担任何赔偿。
四、法院最终判决结果
1.?确认双方《商务合作协议》已于2025年7月1日解除;
2.?驳回原告全部赔偿损失、律师费索赔的诉讼请求;
3.?绝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本案最终结果:我方MCN机构零赔偿、完胜!
五、案件复盘与实务价值
本案是短视频MCN行业极具参考意义的典型胜诉判例,明确了行业裁判规则:
1.?达人个人自主创作、非机构运营账号产生的违规、限流、处罚,责任由达人自担,不能归责MCN机构;
2.?单纯客户询价、意向沟通,不属于确定可得利益,不能作为索赔依据;
3.?达人因个人卖号、个人规划变更单方解约,无权向MCN机构主张赔偿;
4.?MCN只要完整留存接单、制作、运营、指导、服务台账记录,即可有效抵御达人恶意反向索赔。
本案由凌嘉敏律师全程代理,凭借对新媒体行业商业模式、MCN合同规则、举证要点的深度把握,成功杜绝机构高额赔偿风险、全面保住企业权益,为MCN机构应对达人恶意解约、虚假索赔提供了完整、成熟的应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