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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案例分享 —— 厘清责任、精准举证,全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发布者:龚兰兰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43人看过 举报

2026-04-24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系合伙经营建材供应的两名自然人,2023 年 10 月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为某项目供应混凝土砌块,约定按进度付款、竣工后结清。委托人依约供货,工程完工后结算总价款 316 万余元,对方累计付款约 227 万元,尚欠 88 万余元材料款长期拖欠。

对方以管辖异议欠款金额不实项目负责人系职务行为不应担责等理由抗辩,拒不支付尾款,委托人遂委托我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支付拖欠材料款、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

二、案件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集中在三点:

  1. 责任主体认定:项目负责人签字、出具欠条,是否构成职务行为,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个人担责。

  2. 欠款金额核定:对方主张欠款仅 79 万元,争议焦点为 10 万元 “优惠 / 代付款” 是否应予扣减。

  3. 程序与管辖:对方多次提管辖异议并上诉,意图拖延诉讼进程。

我方代理思路:

  • 固定授权委托书、合同、工程量明细、结算单、付款记录等完整证据链,证明买卖关系真实、欠款金额明确。

  • 明确项目负责人系职务行为,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不盲目扩大责任主体,避免诉请被驳回。

  • 针对 10 万元争议项,以无代付凭证、未实际支付、承诺优惠附条件未成就为由,主张不予扣减。

  • 积极应对管辖程序,以生效裁定锁定审理法院,推进实体审理。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我方全部核心意见,作出一审判决:

  1. 判令某建设工程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委托人材料款889,876 元

  2. 利息以 889,876 元为基数,自2025 年 6 月 15 日起按一年期 LPR 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1,349 元由该公司承担;

  4. 驳回对项目负责人个人的诉讼请求(符合职务行为认定规则)。

本案全额支持欠款本金利息起算点合理诉讼成本由违约方承担,委托人合法债权得到完整司法保护。

四、办案心得

  1.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链是生命线。从合同、供货、结算、付款到催收,每一环均需书面固化,避免口头约定与模糊表述导致金额争议。

  2. 准确区分职务行为与个人责任。不盲目追加个人被告,避免浪费诉讼资源,聚焦真正有履行能力的责任主体,提高回款效率。

  3. 程序抗辩不妥协。面对管辖异议等程序性拖延,坚持依法抗辩,以生效裁定保障审理进程,不让违约方以程序拖垮实体权利。

  4. 精准计算本息与费用。利息起算点、利率标准、诉讼相关费用的主张,均要有合同与法律依据,提升诉请被支持概率。

建材供应类交易常面临回款难、主体复杂、结算模糊等问题,律师需在事实梳理、法律定性、证据组织、庭审攻防上全程精细化处理,才能最大限度实现委托人利益。


龚兰兰,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 证,具有法院实习经历与一线诉讼实战经验,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达州
  • 执业单位: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720********0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
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1511720********08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