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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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在车上遇见小偷,但司机未应乘客请求将车开往公安局导致乘客遭受损失,乘客可以要求赔偿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1日|分类:人身损害 |249人看过


 

法律分析: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患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有救助义务。乘客购买车票搭乘公交车时,即与承运公司订立了承运合同,公交车对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便负有相应的保护义务,当乘客出现人身或财产安全问题时,公交车司机等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二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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