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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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向银行贷款,银行在进行审查时要配合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7日|分类:抵押担保 |554人看过



 

法律分析:您的企业应该配合银行进行审查。《民法典》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由此可知,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接受审查并予以配合是借款人的义务。尤其是企业在向银行进行贷款时,为了保证企业能按时归还贷款,一般银行都会对企业的业务、财务状况进行审查评估,从而再决定是否要贷款给该企业。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您如果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么就必须要配合银行对您企业的相关状况进行审查,这是您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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