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长途运输货物的情况已经很普遍了,由此经常会发生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等非运输方责任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事件,为此合同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的案件十分常见。针对此类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分配问题,否则该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