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必须征得对方同意才可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666人看过


 

法律分析:合同一方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是需要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这属于合同中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即第三方因此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所以必须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