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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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提前履行义务了,但是还没有签书面合同,这个合同算是成立了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0月31日|分类:合同纠纷 |280人看过


 

法律分析:合同是成立的。因为《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据此可知,即便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是,如果一方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予以接受,那么合同也是成立的。根据您所说的实际情况,您虽然与酒店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因为酒店业务繁忙还没有签订,而您按照约定生产果汁,履行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而酒店也予以接受,此时,合同已经成立。所以,酒店应该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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