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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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中规定的安置房屋被出售,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0日|分类:拆迁安置 |519人看过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被修改)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被修改)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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