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已经被划入搬迁范围内的房屋不可以再成立新的有效的房屋租赁关系。但是在搬迁开始之前已经成立且搬迁开始之后租赁期限还没有到期的租赁关系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这种租赁关系将延续到房屋被拆迁,或房屋还没被拆迁但是租赁关系到了约定的截止日期之时。
搬迁开始后,被搬迁人不可以再出租搬迁范围内的房屋,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因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导致征收搬迁和补偿问题的复杂化,房屋所有人和租赁人容易因拆迁补偿款归属于谁、怎么分配而产生纠纷,从而影响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即使原有的租赁关系也面临着因搬迁而解除的情形,再新建租赁关系对被搬迁人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