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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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迟延交房,购房者如何维权?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188人看过



 

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受《民法典》的调整,适用《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行为属于一种违约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在此特别提醒购房者,如果发生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通知开发商,要求其及时履行交房义务,一定不要作出免除其违约责任的承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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