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品房同其他商品一样,也有自己的保修期。我国法律对商品房的质量保修期作了明确的规定,开发商规定的保修期不能短于国家制定的标准,但可以延长。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从开发商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购房者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在保修期内发生了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屋面防水 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 年;管道堵塞 2 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期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 2 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此处的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保修期是从交房之日起计算,当适用上述条文的结果不一致时,应以保修期较长的为准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