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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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约定: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应当在 30天内解约,超过 30 天未提出解约的,购房者丧失解约权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685人看过


 

法律分析:此条约定是业主和开发商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约定有效。但是,购房者并不因此无法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协商一致解除。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该条约定属于约定解除,当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如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出现时,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则由法律规定,当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未违约一方享有法定解除权。当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情形均未发生时,购房者还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虽然说业主超过 30 天时已经丧失了约定解除权,但是当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满足法定解约条件或者黄某和开发商协商达成一致时,业主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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