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把闲钱投到股市,后来后悔了怎么办?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8日|分类:公司法 |280人看过


 

法律分析:充足的资金基础,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实质条件之一,没有资金就无法运转。如果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阶段允许发起人、认股人随意抽回其股本,很容易导致实收股款与实际不符,资金跟不上,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律不允许发起人、认股人抽回其股本。为此、我国《公司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也就是说,有下列情形之一,发起人、认股人才可以抽回股本:(一)未按期募足股份,即未在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募足公司发行的股份;(二)发起人未按照规定如期召开创立大会;(三)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分析,您之所以抽回股本,是因为自己想投资干其他项目。但是,您的情况并不属于上述所说的三种情形之一,根据法律规定,您不能抽回自己的股本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一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