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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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跳楼自杀砸死住户,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2日|分类:房产纠纷 |2190人看过



 

法律分析: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即使投入任何合理的预防成本,也不能绝对避免自杀伤人事件的发生。自杀者并非任何一种物件,且其自杀行为是故意行为,与物件致人损害而推定管理人或所有人具有过失的情形根本不同。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对于他人跳楼自杀砸死其他业主的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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