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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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车辆受损,辱骂攻击保安构成侵权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8日|分类:法律顾问 |1669人看过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对于怀疑他人恶意损害自己财产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业主辱骂攻击保安的行为,可能构成名誉权、身体权、健康权侵权。此外,根据该法规定,其应该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责任;给保安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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