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先看约定,有明确约定的,可以抵销。
房屋租金能否抵销物业服务费取决于房屋租金与物业服务费的数额是否一致,如果数额相同,则可以抵销;如果数额不同,则应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物业服务费是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所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共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如果物业产权人要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他人,并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收取房屋租金,产权人可以用房屋租金抵销房屋物业服务费。当房屋租金超过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单位必须将余额返还给产权人;相反,房屋租金不够物业服务费时,产权人必须补足物业服务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