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网络贷款平台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我国司法解释是有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实质是为贷款人和借款人搭建一个桥梁,通过其自身的服务缩短借贷之间的距离,其本身并不参与借贷关系,因此一般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但是,若它通过网页、广告明示其会为借贷提供担保或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其提供担保的,那么,网络贷款平台则应该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