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人是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同时,该法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所谓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一般来说,法人都具有独立的资产,因此,它能够对外独立承担责任,这也是法人能够成为担保人的重要原因。在我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但是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可提供保证)及其职能部门是不能作为保证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