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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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如何分担工伤赔偿责任?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2052人看过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仅规定出现问题,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来讲是一种保护,即无论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如何约定。其相应的劳动权益由这两家公司共同承担。

涉及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问题,由于工伤保险待遇是明确的,在这个前提下,无论是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都有义务来承担这些法律责任。2014 3 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10 条第 1 款也进一步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遭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在劳务派遣公司拒绝支付或无能力支付的情形下,派遣员工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由用工单位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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