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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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作间隔休息期间,因工死亡的,是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4日|分类:劳动纠纷 |718人看过



 

法律分析:在工作间歇期间休息本就是劳动者的生理需要,同时,工作间歇期的休息调整也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因此,工作间歇期间的休息也应认为是工作的一部分,是劳动者自我进行身体调节,从而更好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必备时间,是劳动者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在此休息间隔期间因工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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