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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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工伤自负”等内容的劳动合同后,还能申请认定工伤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4日|分类:劳动纠纷 |323人看过



 

 

法律分析: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的法律中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是劳动者所有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类似的“工伤自负”等协议,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应该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至于该行为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和赔偿等问题,仍然应当按照相关的工伤待遇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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