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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工在工作间隙休息时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3日|分类:劳动纠纷 |617人看过



 

法律分析:装卸工在工作的间隙休息时间受伤的,也应认定为工伤。因为,装修的休息时间是劳动者保持体力,为继续工作做准备的必要行为。对于劳动者来说,只要此次的工作尚未完成,在整个过程中的时间和装修场所都应属于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工伤的认定是不考虑职工的过程问题的,即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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