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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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发生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工伤待遇以何地为准?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04日|分类:私人律师 |1172人看过


 

法律分析:根据 20163 28 日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同题的意见(二)》第5 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信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五、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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