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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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参加社会保险怎么办?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01日|分类:劳动纠纷 |522人看过


 

法律分析:一直以来,我国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比较低,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强化了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并规定了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应法律责任。但是,一些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却对劳动合同的作用存在误解。有的劳动者错误地认为劳动合同是束缚自己的,有劳动合同不如没有劳动合同,想走就走,来得方便。这样,劳动者往往不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会给聘用单位带来一定的风险。

对于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由此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往往会转嫁给了用人单位。所以,对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收集证据,以证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事实,从而避免日后的麻烦。具体来说,公司应该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让劳动者在收到该通知的回证上签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10条、第 82 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6条的规定,如果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劳动者仍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合同,并让其在收到的回执上签字,此时终止合同只需支付实际发生的工资,而无须支付补偿金。如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用人单位还一直在用人,而劳动者仍然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与前述不同的是此时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为满一年,支付相当一个月的工赛。如果一年后,仍然处于这种状态该如何处理,法律的规定并不明确。因此建议最好在一年以内终止这样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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