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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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台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576人看过



 

法律分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包括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完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用不用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是有争论的。为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纷纷与劳动者签订了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 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既然签订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没有区别了。其实不然,在某些情况下,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仍然有利。例如,某公司承包了大楼,大楼预计半年能建设完,于是与工人签订了半年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半年过后大楼没有建设完,该公司于是又与工人签订了 3 个月的劳动合同。3个月后仍然没有盖完,此时该公司只能与工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对公司来说是不利的。如果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大楼提前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公司也不能与工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适合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最好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般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开发某个软件等。

(2)以项目承包的形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如某个房子的装修、安装某个设备等。

(3)因季节的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如遇到秋季收获庄稼临时雇用工人等。

(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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