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24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以领取企业年金。(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所以,唐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将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个人账户中的所有资金都可以提取,只有个人账户中完全属于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有权要求支付。具体哪些属于个人完全所有部分应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 19 条的规定,结合其所在单位的具体企业年金管理制度确定。
法律依据:《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