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职工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除一定的探亲假日外,如果路途遥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给予路程假。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 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 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天。
上述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适用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且职工还需要满足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