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单位能否开除被错误刑事追诉的劳动者?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324人看过



 

法律分析: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协商解除、通知解除、单方解除三种情形。所谓单方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不必提前 30日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劳动法》第 25 条明确规定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所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9 条第2 款的规定,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 32 条免予刑事处分的。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8 条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者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以与劳动者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