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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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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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再婚引发财产纠纷,老人未婚同居可取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1283人看过


 

法律分析:现实中我们发现,怕再婚引发财产纠纷,未婚同居这种原本只是在一些年轻人中偶见的生活方式,如今也成了一些鳏寡老人的选择。是什么原因使许多行事传统稳健的老年人变得如此“前卫”呢?这种方式可取吗?

其实,未婚同居的老人也很纠结,他们何尝不想再有一个稳定的婚姻,可子女和财产这些现实问题使他们只能在亲情与爱情的夹缝中求得平衡,很无奈。子女反对父母再婚,不仅是因为感情上无法接受,更是出于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而只同居不结婚的老人,由于不牵扯财产的划分,子女容易接受,一旦领证结婚,问题便变得复杂许多。因此,许多老年人辛苦积攒了大半生的财产,如今却成为他们再婚的障碍,这也导致为数不少的老年人为了儿女亲情、为了保全财产而选择未婚同居。

然而,老人两情相悦却不去婚姻登记而未婚同居,这表面看是回避了一些矛盾,但事实上却带来许多问题,不但不利于双方感情的加深稳固,也不利于老年人自身权益的维护。因为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矛盾诉诸无门,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老年人也和年轻人一样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子女因为种种自私的理由阻止父母再婚,也是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同样属违法行为。我们奉劝那些反对老年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要对将一辈子心血都用在儿女身上的父母再有过多要求,更不要为了自身利益而算计老人的财产,

应该从父母晚年的幸福快乐角度出发,理解并支持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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