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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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分类:私人律师 |877人看过



 

法律分析:违法或失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十四条 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依法给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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