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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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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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的子女以不继承父母财产为由,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样做可以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593人看过


 

法律分析:赡养是一种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是必须履行的。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继承权是法定的权利。权利人对自己享有的权利有处分权,可以享有,也可以放弃。赡养义务与继承权没有必然联系,子女放弃继承权,并不导致赡养义务的解除。子女在年幼时,父母承担了抚养义务,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当父母年老时,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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